Friday, October 2, 2009


《蘭開夏道 II》回來了!

各位讀者:

感謝大家的支持,《蘭開夏道》及《蘭開夏道 II 之繼續跳舞》,一次又一次賣斷市。收到很多讀者的電郵查詢再版事宜,在此通知大家,新一批《蘭開夏道 II》最近運抵各書店,但數量不多,若真的買不到,可嘗試聯絡天窗出版社 Ms Peggy Lo (email: marketing@enrichculture.com)。


想給我寫電郵?好呀(daisy.lancashire@gmail.com)。
 
王迪詩

復仇記

失戀了,有人暴食,有人絕食;有人自殺,有人殺人。但我從來沒有聽過,有人失戀會吃掉一個電話!

I’m not kidding。上海一個二十歲的女孩,跟男友鬧翻後生吞了一部手機,之後便一直按着肚子,表情痛苦,時而發呆,時而流淚。如果有人致電給她,不知手機會否在她胃裡響起?

家人把女孩送院檢查,Jesus,竟發現她胃裡除了一部手機,還有一支用於手機螢幕輸入的磁性筆、一枚硬幣和一枚戒指!她雖暫時沒有生命危險,但究竟該如何取出胃裡的東西呢?醫生說,最終或需開刀解決,而且磁性筆的磁性,還會干擾醫療儀器的操作。

Okay,我知你恨死了那個男人,你可以打小人、落降頭、養鬼仔,但你為什麼要吃電話?因為他傷害你,所以你傷害他,這個我能了解。但他傷害了你,所以你折磨自己,for god’s sake,那究竟是什麼邏輯?

男人不忠不義,女人復仇多針對罪惡的源頭──陽具。Oops,剪了。類似的新聞多不勝數。東莞一名婦人,因為無法忍受丈夫包二奶,還被逼三人同床,趁丈夫熟睡時剪掉他的子孫根,丟進池塘餵鵝。婦人被控以「故意傷害罪」,判監十年。

香港一個五十八歲的失明婦,透過私家偵探發現丈夫有外遇,在丈夫的飲品混入女性賀爾蒙藥,令他不舉。丈夫發現後,婦人一不做二不休,乾脆用滾粥淋丈夫的下體。報上說,婦人二十多年前結識這男人時,他本是有老婆的。待他與元配離婚,才娶了這婦人為妻。但這男人又再有外遇,遭妻以滾粥報復,現時又與另一個女人同居......God,這個世界什麼時候變成一所瘋人院了?

凡事都要付出代價,包括復仇。把他閹了,坐牢的是你。你要為一個不愛你的人而折磨自己?不要為自己製造「替天行道」的藉口,閣下不是美少女戰士。再說,若然你以為男人被閹了就無法去滾,那未免太過天真。中國歷史裡的爛滾太監名單,分分鐘厚過牛津大字典。
也有女人透過傷害自己來向他報復,例如自殺或吃電話。面對現實吧,即使你死在他的面前,他也不會有感覺的。他不會難過,更不會內疚。真要報仇嗎?最「絕」的方法,是活得比他更好。當他看到你沒有他,比從前更有魅力,活得更加精彩,他將會憤怒得想吃掉一個電話!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

Monday, September 7, 2009

一點溫馨,百倍苦澀

所有愛情悲劇,原是由喜劇開始。正如炒股票輸光身家,全因當初贏過一點點錢。

哪一對離婚的夫婦,不曾有過甜蜜的歲月?哪一對大打出手的男女,不曾試過喁喁細語?是他變了?還是當日的海誓山盟原是虛假?讓我Daisy告訴你吧,那些承諾都是真的,只是他在三秒之後忘得一乾二淨而已,尤其當那些承諾都在床上許的,他就更加需要拚盡全力,把全身的血液和氧氣輸送到陽具之上。那時候,believe me,這個男人並非存心騙你,因為他根本不知自己在說什麼。

酒井法子當年拍《同一屋簷下》紅到發紫。她大概不會料到,自己有天竟被迫與丈夫的情婦「同一屋簷下」,以換取丈夫供應毒品。由被傳自殺、突然失蹤,到吸毒被捕、身敗名裂,酒井法子奮鬥半生,紅遍亞洲,卻因為一個男人而走上不歸之路。

然而,即使是這段腐朽不堪的婚姻,不也曾美得教人心動嗎?為何美麗的東西總不能長久?章詒和說:「生活就是這樣,有一點溫馨,就有更多的苦澀。」她指的是伶人在五、六十年代政治運動期間的遭逢際遇。我沒經歷過,這話卻讓我心酸。

為酒井帶來「苦澀」的,不止她丈夫一人。自從她爆出醜聞,香港有個半紅不黑的藝人孫耀威便天天見報,大談十多年前到日本發展與酒井結緣。報章指,孫耀威說酒井當年常寫信給他、送walkman給他,兩母女請他吃火鍋為他酙茶遞水bla bla bla。唱片公司更慫恿他去追求酒井,就是她母親也有此意。傳媒引述孫耀威的話:「我都有少少心動想跟她一起,但當時我有女友,而酒井年紀又大過我,我覺得無可能。」

酒井法子沒寫過信給我,沒送過walkman給我,也沒請我吃過火鍋。但我王迪詩最看不過眼的,就是從女人身上找著數的男人。莫說這段「情史」只是閣下的一面之詞,就算是真的,作為一個男人,稍為有些少口德,都不會在別人面前大爆某某女人曾對自己何等殷勤。For God’s sake,人家的兒子都十歲大了。

朋友之間的事情屬private and personal,沒有得到對方同意,不應公諸於世,這叫尊重。如今人家落難,你竟趁機大爆陳年「情史」為自己宣傳!如果酒井法子真心當你朋友,會是何等難過?

當所愛的人在你跌倒時踩你一腳,不用驚訝。愛情也好,友情也好,從來都是一場賭博。沒有必勝之理,卻有兩個字保你不死──cut loss。(撰文:王迪詩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Wednesday, August 5, 2009

再見又如何?

在我認識的所有女性當中,唯有Sophia能像鍾楚紅那樣成功戰勝地心吸力。一個年過半百的女人,說她廿八九歲都有人信!這種教人嘆為觀止的成就,比她在投資銀行界叱吒風雲還更值得自豪。再加上豐富的人生歷練,令今天的她渾身散發著女人味。

「Daisy,你的記性好嗎?」Sophia呷一口Earl Grey,在Café Causette那種半商務式的氣氛下,突然拋出這個問題。直覺告訴我,她所說的「記性」並非指工作上的事情。

「我有選擇性失憶。」說罷,我露出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。

「二十年沒聯絡的人,你還會記得嗎?」

「Well,那就視乎這人有多值得你去記了。」我說。

在Sophia眼中,那個「他」也許始終值得記住,以至二十年之後,她還願意應這個男人的邀請,到當年兩人初次邂逅的餐廳,坐在同一張桌子,點了一樣的Cappuccino。

「認識他的時候,我倆剛三十歲。相戀不過半年,就因他的老婆鬧自殺而分開了。那已是二十年前的事,我記憶都模糊了,但那時我大概很難過的,因為印象中,分手的時候他把我數得很臭,把整件事的責任全推在我身上。」

真沒想過,原來Sophia也有這樣的過去。她現在的丈夫,可是公認的絕世好男人!加上那個聰明英俊的兒子,一家三口幸福得教人無話可說。我倒是奇怪,她為何花時間去應酬那舊情人。

「Frankly,對我而言,見也可,不見也可。」她聳聳肩說。「二十年啊,什麼激情都消失得無影無蹤吧!是他有天突然來電,堅持要見我一面。」

「他有絕症嗎?」

「God knows.」

「那他有沒有問你借錢?」

「Wise women think alike!起初我也這樣想啊,但他沒有問我借錢。他只約我到二十年前初次見面的餐廳,甚至訂了同一張桌子。而在我眼前的,卻是一個頂著大肚腩的禿老頭!滿臉滄桑的,當年那光芒四射的人徹底消失了。My goodness,簡直教人認不出來!」

其實二十年了,認不出來都好正常吧。但Sophia要繞個圈來曬命,你奈她何?別人老,她不老。歲月留痕本是理所當然的,時間卻對她網開一面。那個可憐的男人以為回到同一間餐廳,就可以回到從前,卻忘了先照照鏡子。

桃花依舊,人面全非。沒有人可以把過去複製。

有個意大利神父,年輕時曾瘋狂地愛上一個女人。最後他選擇了上帝,忍痛捨棄愛情。百年歸老之時,他說了一句:「Love makes time pass. Time makes love pass.」

痛快過不就夠了嗎?過去的,已經過去了。放手吧。(撰文:王迪詩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

Tuesday, July 7, 2009

殭屍女俠

整個上午,上司Eric都在會議室嘰嘰呱呱說著一大堆話。Jesus,這傢伙的普通話真教人難受!我的耳朵有個開關──power off。這等於按了mute的電視機,頓時變成一套有畫無聲的肥皂劇。

我伸了一個懶腰,歪著頭去看這口水多過茶的笨蛋。我忽然想,Eric會否是吸血殭屍?隨即又覺得這推斷太過不切實際,世上哪有這麼胖的吸血殭屍?But how about Gordan?Amanda?Frankie?他們都不那麼胖啊。再想深一層,會議室裡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吸血殭屍,白天是人的模樣兒,晚上就出來吸血……

Well,要是能做個全智賢那樣的殭屍,也挺不錯吧!她主演的《血戰新世紀》,九十分鐘裡沒有一刻的冷場,非常刺激。她飾演的小夜是個半人、半殭屍的少女,以一柄冷血無情的武士刀斬妖除魔,保護人類。飛簷走壁,穿牆過門易如反掌。揮劍嚓嚓嚓幾下,敵人應聲倒地。四百年來獨來獨往,沒家人、沒朋友,太有型了!然而,小夜必須靠飲人血來維持生命這一點,卻讓她的內心矛盾不已。

小夜以消滅邪惡之首──魅源為己任。可是,當她把劍尖對準魅源的心臟時,卻發現原來魅源就是……不告訴你。

Honestly,我不認為做吸血殭屍是什麼丟臉的事。最緊要靚,最緊要型。Nothing else matters。唯一的問題是,小夜有個不死之身。被人亂刀砍過之後,喝點人血就馬上恢復過來。那已讓她活了四百年那麼久,如無意外還會一直活下去。那即是說,她交任何一個男朋友,都會看著他老,看著他死,剩下自己獨個兒地老天荒地活著。然後,她又要再交另一個男朋友,待他死掉,又再周而復始。那不是很麻煩嗎?

除非,小夜能找到跟她一樣半人半妖的男友。可是,那種男人存在的機會率,可能比英俊有錢顧家大方而又不會去滾的男人更加渺茫。算吧,不如乾脆說一句,那種男人存在的機會是零。So forget it。還是一心一意練好武功,獨步江湖吧。

雖然如此,小夜交男朋友還是有個獨特的優勢。憑她手上那斬妖除魔的武士劍,一旦遇上狗公賤男,揮劍嚓嚓嚓幾下就解決了。替天行道,公德無量。有天,當世上的妖魔鬼怪都給小夜殺光了,她可以考慮轉行,做個專替女人討公道的女俠。那個市場,肯定比消滅妖魔的市場要大得多呢。(撰文:王迪詩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

Tuesday, May 5, 2009

假如我是男人

如果有得揀,你想做女人還是男人?在我看來,這問題跟「你寧願做痛苦的人還是快樂的豬」,完全沒有分別。

一輩子披荊斬棘,無非想追求快樂。錢鍾書的《寫在人生邊上》有篇文章叫「論快樂」,非常有趣。他從舊書店買來Vigny的《詩人日記》,當中提到在法語裡,喜樂(bonheur)這個名詞由「好」和「鐘點」兩字拼成,可見好事多磨,只是個把鐘頭的玩意兒;而中文的「快活」或「快樂」,也同樣少不了一個「快」字,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,清楚地展示出來。所以他認為,「永遠快樂」這句話跟「四方的圓形」一樣自相矛盾,快過的決不會永久。

「快樂在人生裡,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,更像跑狗場裡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。幾分鐘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,忍受著許多痛苦。我們希望它來,希望它留,希望它再來──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歷史。」讀到這一段,我長嘆一聲,又想起聶魯達的詩:「愛情太短,而遺忘太長。」

女人的情感比男人複雜,心靈比男人敏感,傷春悲秋就難免憂鬱起來。男人則簡單得多,陽具指導腦袋,非軟即硬,乾脆利落。假如我是男人,我可以踢一場波就忘掉悲傷;假如我是男人,就可以做隻沒有腳的雀仔;假如我是男人,也可以在全國 34 個省、市、自治和特區挑選佳麗,燕瘦環肥錦繡中華;假如我是一個風流的男人,就證明我是一個才子。古來才子皆淫棍,自古女人皆天真。可笑的是,很多淫棍連「才子」都未做得成,就急不及待去滾。才子一定是淫棍,但淫棍卻不一定是才子,例如陳冠希。

男人那自圓其說的能力,更令小妹甘拜下風。男人可以隨便令自己相信什麼,隨即又快樂起來。譬如說,他要飛你的時候,就會相信你「很堅強」,即使你難過到自殺,小姐你依然是他媽的堅強,bye!喂,等等。昨日攬攬錫錫的時候,先生你明明 enjoy 到不得了!怎麼現在見到我就像見鬼似的?最後女人就會發現,最大的打擊並不是失去那個男人,而是發現原來自己一直把一個狗公當愛人。一個讀過兩年書的女人,實在很難接受自己原來那麼白癡。

可以的話,我會義無反顧地選擇做男人,或一隻豬。(撰文:王迪詩http://www.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

Monday, April 6, 2009

我不完美──So what?

會議還有五分鐘才開始。幾個女bankers圍起來吃吃地笑,我過去湊熱鬧,原來是正在互相傳閱一個有趣的短訊:

「感嘆男人:有才華的長得醜;長得帥的賺錢少;賺錢多的不顧家;顧家的沒出色;有出色的不浪漫;會浪漫的靠不住;靠得住的又窩囊。

感嘆女人:漂亮的不下廚;下廚的不溫柔;溫柔的沒主見;有主見的沒女人味;有女人味的亂花錢;不亂花錢的不時尚;時尚的不放心;放心的沒法看。

老婆是電視;情人是手機;在家看電視;出門帶手機;破產賣電視;發財換手機;偶爾看電視;整天玩手機;電視終身不收費;手機欠費就停機。

三十歲的男人正在學壞,抱著同一代唱著同一樣的愛;四十歲的男人已經學壞,抱著下一代唱著遲來的愛;五十歲的男人最壞,抱著第三代,唱著糊塗的愛。

做女人一定要經得起謊言,受得起敷衍、忍得住欺騙、忘得了諾言。」

讀到最後一句,我們笑不出來,四散埋位等開會。個客開始吹水,像上次一樣,沒完沒了……而我則開始發白日夢。Hey,世上究竟有沒有英俊、有錢、浪漫、顧家而又不是gay的男人?問完後連自己都忍不住笑……Fine fine,女人不要對自己太harsh,就容許我有一剎那的天真吧,只要別忘記too good to be true就好了。

可是,女人在男人眼中又何嘗會有完美?我Daisy才不怕用自己來做例。我主張以貌取人,輸人不能輸陣;我愛收花,因為我享受被其他女人妒忌的感覺,所以男人送花一定要送去公司,花不是要來插的,是用來曬的,放在家裏鬼來看你?我是資本主義的奴隸,而且堅持如果做奴隸開心過做皇帝,好應該繼續做奴隸!

Alright,我不會下廚,我喜歡亂花錢。So what?我很時尚,我是故意令你不放心,你奈我何?我是一個虛榮的女人,慘得過我認?總好過有些人,自己沒本事賺錢就批評別人貪錢,其實最恨錢的是他自己;好過有些男人,自以為是才子就深信自己嫖都嫖得比別人情操高尚;也好過有些人,總是以「知識份子」自居,從早到晚慨嘆「懷才不遇」來掩飾自己的無能。這些人令人作嘔,但我們的社會偏偏充斥著這種惺惺作態的人。

我不完美,但至少我沒有欺騙自己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