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March 3, 2009

自愛

我Daisy只是一個小律師,想都未想過去學人救急扶危。但世事難料,上星期五,我竟然跟幾個「烈火雄心」爆門入屋,救了大拿拿一條人命!

話說上星期五,我本來約了一班同事到蘭桂坊hang out,慶祝我們到今天仍未被炒。誰知我才剛離開office,電話就催命般的響起來。

「Daisy,我失戀。」電話那邊的女人說。Jesus,我的所有女性朋友加起來,一年大大話話失戀七百幾次!教我怎麼能夠單憑「我失戀」三個字,去認出閣下的聲音?幸好在她開始嚎啕大哭之前,我緊緊趕得及請教她高姓大名。To my surprise,竟然是跟我談不上熟絡的Sharon!我見她連我如此「邊緣」的朋友也不放過,可見她今次真的SOS。我Daisy份人最有義氣,於是撇下同事,捨命陪君子去了。

至於Sharon那個「失戀」故事,實在不提也吧。Well,我知這樣說的確有點反高潮,但所謂「失戀」,來來去去還不是「我愛的人不愛我」?我花了兩個小時去聽她訴苦,說說「明天會更好」之類的廢話,然後散水。

回到家裡,我泡了一個薰衣草熱水浴,很滿足地鑽進溫馨的被窩裡。正要倒頭大睡,心裡竟忽然生起一種不祥的預感。女人的直覺好準,我試著打Sharon的cell phone,沒人接。再打到她家裡去,也是一樣。我馬上換了衣服,飛的士到她的家,氣急敗壞地向管理員說明來意,便齊齊跑去按Sharon的門鈴。按了數次沒人應,God……come on……不是已經去了報到吧!在未把那可憐的門鈴按破以前,我們決定報警。

「烈火雄心」來爆門入屋。我用手掩著眼睛,只從指縫裡窺看屋內的情況,心裡怦怦亂跳……終於在睡房發現Sharon躺在床上,動也不動……留下的,只有一個空空如也的安眠藥瓶!

「未死得。」一個差人宣佈。Sharon被送到醫院,我則到警署落口供。折騰至天亮,God,好一個難忘的Friday night……

次日到醫院探望Sharon,她正在翻著八卦雜誌。一見我,劈頭第一句就投訴:「Daisy,我瞓唔著!」吞掉一整瓶安眠藥的人,竟然無法入睡。真要命。

愛別人容易,愛自己艱難。你可以從二十樓躍下,讓疼愛你的人難過,讓全世界笑你傻仔。你以為他聽到你的死訊後會好後悔、好內疚?Don’t be naïve!他不愛你,或不再愛你,即使你死在他跟前,他也是不會有感覺的。

至死不渝,並不適用於不愛你的人。(撰文:王迪詩 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