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July 7, 2009

殭屍女俠

整個上午,上司Eric都在會議室嘰嘰呱呱說著一大堆話。Jesus,這傢伙的普通話真教人難受!我的耳朵有個開關──power off。這等於按了mute的電視機,頓時變成一套有畫無聲的肥皂劇。

我伸了一個懶腰,歪著頭去看這口水多過茶的笨蛋。我忽然想,Eric會否是吸血殭屍?隨即又覺得這推斷太過不切實際,世上哪有這麼胖的吸血殭屍?But how about Gordan?Amanda?Frankie?他們都不那麼胖啊。再想深一層,會議室裡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是吸血殭屍,白天是人的模樣兒,晚上就出來吸血……

Well,要是能做個全智賢那樣的殭屍,也挺不錯吧!她主演的《血戰新世紀》,九十分鐘裡沒有一刻的冷場,非常刺激。她飾演的小夜是個半人、半殭屍的少女,以一柄冷血無情的武士刀斬妖除魔,保護人類。飛簷走壁,穿牆過門易如反掌。揮劍嚓嚓嚓幾下,敵人應聲倒地。四百年來獨來獨往,沒家人、沒朋友,太有型了!然而,小夜必須靠飲人血來維持生命這一點,卻讓她的內心矛盾不已。

小夜以消滅邪惡之首──魅源為己任。可是,當她把劍尖對準魅源的心臟時,卻發現原來魅源就是……不告訴你。

Honestly,我不認為做吸血殭屍是什麼丟臉的事。最緊要靚,最緊要型。Nothing else matters。唯一的問題是,小夜有個不死之身。被人亂刀砍過之後,喝點人血就馬上恢復過來。那已讓她活了四百年那麼久,如無意外還會一直活下去。那即是說,她交任何一個男朋友,都會看著他老,看著他死,剩下自己獨個兒地老天荒地活著。然後,她又要再交另一個男朋友,待他死掉,又再周而復始。那不是很麻煩嗎?

除非,小夜能找到跟她一樣半人半妖的男友。可是,那種男人存在的機會率,可能比英俊有錢顧家大方而又不會去滾的男人更加渺茫。算吧,不如乾脆說一句,那種男人存在的機會是零。So forget it。還是一心一意練好武功,獨步江湖吧。

雖然如此,小夜交男朋友還是有個獨特的優勢。憑她手上那斬妖除魔的武士劍,一旦遇上狗公賤男,揮劍嚓嚓嚓幾下就解決了。替天行道,公德無量。有天,當世上的妖魔鬼怪都給小夜殺光了,她可以考慮轉行,做個專替女人討公道的女俠。那個市場,肯定比消滅妖魔的市場要大得多呢。(撰文:王迪詩http://world-of-daisy.blogspot.com/)